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
时间:2012-12-23 13-23-1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8 次
【案情】 2009年初,李某为结婚贷款购置一套商品房,总价60万元,其中个人首付50万元,贷款10万元。李某于婚前取得了房产证。婚后,李某与妻子陈某共同还贷6万元。现陈某起诉离婚

 

【案情】

  2009年初,李某为结婚贷款购置一套商品房,总价60万元,其中个人首付50万元,贷款10万元。李某于婚前取得了房产证。婚后,李某与妻子陈某共同还贷6万元。现陈某起诉离婚,并认为现该房屋已升值为40万元,除去李某个人首付20万元,要求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的20万元的一半,即10万元。

  【争议】

  李某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婚前购买,婚后虽然是夫妻共同归还房屋贷款,但尚未还清房贷,只应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房屋增值。

  陈某认为,该房产增值部分系李某首付20万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一方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理应分割。

  【判决】

  经评估,该房产的评估价值确为4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可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故判决李某给付陈某4万元。

  【评析】

  本案首先应明确房屋的物权归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此条,该房产依法归李某所有。因此,本案应以货币形式在夫妻之间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

  对于陈某的观点关于房产增值部分系李某投资所得的收益,正确与否。陈某的诉讼请求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该解释规定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并没有规定,一方在婚前投资,在婚后所得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更重要的是,把个人为结婚而买房的行为定性为投资行为,也是错误的。

  本案的处理方法及李某的观点,涉及两个问题:1.婚后共同还贷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归双方共同所有;2.尚未还清房贷部分所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归双方共同所有。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已经广泛讨论过,得到公众的认可,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尚未还清房贷部分所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笔者认为不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理由如下:1.尚未还贷形成的增值部分是不确定的。不能否认,房屋有降价的可能,当还贷期间房价跌落,还贷人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分割的款项。并且,在房贷还清之前,贷款银行是房产的抵押权人,若还贷人无力还款,银行将行使抵押权,房产增值将不复存在。2.离婚后,一方需要继续还贷,方能保住增值利益,而另一方将不再参与还贷。若此种情况下,双方均分增值利益,显然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因此,尚未还清房贷部分所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归继续还贷的一方所有。

  法院对本案判决李某给付陈某4万元,正是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基于如下逻辑:双方共同还贷6万元,占房产购买价格30万元的五分之一,现房产升值为40万元,这五分之一即变成了8万元,平均分割,即各4万元。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正确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

    (一)应将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作为适用 取保候审 的限制性条件之一。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既是我国 刑事 诉讼 制度内在的本质要求,也是 刑事 诉讼 中实施强制措

  • 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保全,情况紧急的,也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有关

  •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

  •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剥夺 政治权利 是指剥夺 犯罪 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 政治权利 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 犯罪 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

  • 诈骗犯罪如何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 男女朋友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了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栋 门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经双方协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