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申请执行应缴纳申请费吗?
时间:2012-09-23 17-40-3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8 次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滨海新区 石材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下列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甲

  • 交通事故案件损失金额及范围如何核实

    (一)医疗费用 需核实的问题: 1、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伤(死)者,伤者现在何处,接受何种治疗?死者死前有无在何处接受过何种急救治疗? 2、伤者目前是否需要护理、误工、加

  • 如何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一、非上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应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未进场交易的行为无效。 二、根据公司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逾期交房的责任

    问:出卖人在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时候就将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而买受人接收了房屋。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受人能否要求出卖

  • 公司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忽视的五个问题

    问题之一:关于企业合同管理的范围 在企业的经营中,除了本企业之外,还有企业所投资二级法人单位甚至三级法人单位,企业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等非法人单位,挂靠单位,实行承

  • 债权担保中的几个注意问题

    担保并非一劳永逸,绝无风险。在选择担保时,应该核定担保人如银行的资信情况和担保标的物核定的价值是否科学正确。一切担保一般都有书面合同,应注意合同条款的内涵和选择以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