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如何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时间:2014-04-03 15-30-3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4 次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出卖的行为。拐卖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收买”只是拐卖妇女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后,便将被害妇女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正确怎样正确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

  •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

  • 夫妻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怎样分割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 知识产权 的财产性收益为 夫妻 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

  • 撤回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 前承你院准许(或本人)的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扣押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并附外文)所属轮(写明船籍、船名并附外文)。今因(写明撤回申

  • 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方面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