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如何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时间:2014-04-03 15-30-3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4 次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出卖的行为。拐卖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收买”只是拐卖妇女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后,便将被害妇女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毒品什么是海洛因?

    海洛因即二乙酰吗啡,鸦片 毒品 系列中最纯净的精制品,是目前我国吸毒者吸食和注射的主要 毒品 之一。1874年英国化学家C莱特在吗啡中加入冰醋酸等物质,首次提炼出镇痛效果更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时间效力。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或是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

  • 申请执行应注意的几个条件

    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当一方当事人拒不按判决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

  • 非车主本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后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 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需注意啥

    1、父母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 虽然没有使用拐骗、绑架 等手段,但他们是把子女当成商品出卖,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拐卖儿童罪。 2、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