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如何认定“采取强制措施”和“讯问”
时间:2014-04-04 09-49-4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4 次
(一)对采取强制措施的理解 一般认为,被采取强制措施是指根据 刑事 诉讼 法的规定,被采取拘传、 拘留 、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与逮捕。但被公安机关以治安 拘留 的行为人,或者

 

(一)对“采取强制措施”的理解
         一般认为,被“采取强制措施”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逮捕。但被公安机关以治安拘留的行为人,或者被司法机关以司法拘留的行为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因为此处所提及的拘留并非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留”。
(二)认定“盘问下的自动投案”以及“讯问”的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笔者简称此为“盘问下的自动投案”。自动投案的典型形态是犯罪人犯罪后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但在“盘问下的自动投案”情况下,犯罪人已为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发现“形迹可疑”,并被盘查、询问、教育,只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有力的证据可以确定该人就是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盘问与讯问的区别。盘问是指对形迹可疑人的盘查、询问,它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讯问则是一个正式的诉讼法上的概念,是指“侦查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和其它有关情况,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诉讼行为。”首先是二者的对象不同,盘问的对象是形迹可疑人;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其次主体不同,盘问主体是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讯问的主体则只能是司法机关。再者法律地位不同。盘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诉讼行为,不是刑事诉讼的必经阶段:讯问则是法定的立案后的侦查手段,是对拘留、逮捕、传唤对象的侦查行为,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第四是内容不同,盘问的内容往往比较宽泛,由于并未掌握被盘问人的犯罪事实,故而并不限于特定的犯罪:讯问的内容则很有针对性,以立案的内容为主题。最后是形式不同,盘问没有法定的形式,实践中的盘问方式多种多样,且一般不作笔录:讯问则有法定的特别要求,即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且必须制作讯问笔录,作为案卷材料之一。
同时,如何界定“讯问”的开始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各国刑诉法规定的讯问程序,基本上包括识别讯问、权利告知和本案讯问三个阶段。其中,识别讯问是第一次讯问必经程序。笔者认为,只要讯问程序进入了识别讯问,即识别讯问对象的身份、住址等事项,查验其人有无错误,就可以判断讯问开始,不益再将此时的讯问视为盘问,犯罪嫌疑人此时的供述不能作自首论。当然判断的前提条件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发觉。因此在此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逃跑,后再次主动归案的,其虽有“自动投案”的行为,但也不应再视为自首。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刑事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被申请的机关名称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物证 份 2、书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

  • 非诉讼律师能提供那些服务

    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1.对企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企业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修改内部规章制度。 3.为企业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4.为企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 包庇 毒品 犯罪 分子的 犯罪 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 毒品 犯罪 分子所进行的 毒品 犯罪 情节轻微, 毒品 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

  • 配偶患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

  • 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中的作用

    一)、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 公司法律顾问 的首要职责是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在大多数跨国公司中,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也是管理层和董事会

  • 学校不予受学位败诉

    1999年6月,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王某被学校认定为考试作弊,被留校察看一年。王某毕业时,未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双方纠纷未果诉至法院。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留校察看一年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