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屋租赁
详解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时间:2012-03-12 00-05-4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1 次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根据《办法》,下列情形之一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塘沽律师咨询

     《办法》还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根据《办法》,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13802001907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如何要回

    由于夫妻任何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财产权,虽然出售房屋等重大财产应当经过夫妻同意,但为了维护交易的安个,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明确规

  • 如何确认劳动者的身份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崔某诉称:自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在被申请人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当时为下岗职工,2009年11月与申请人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2009年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

  • 多次抢劫加重处罚吗

    要加重处罚。多次 抢劫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抢劫 三次以上,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除了主观恶性大之外,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有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 人民法院 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 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

  • 如何约定户“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

  • 诉讼离婚的费用

    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依法缴纳的各种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