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品房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房屋保修期怎么算?
时间:2012-01-22 18-12-5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84 次
房屋的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期限从何时算起?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更不用说搞清楚 承建商承诺给开发商的保修期 和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保修期 有什么区别,很多时候购房人会被搞得

       房屋的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期限从何时算起?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更不用说搞清楚承建商承诺给开发商的保修期和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保修期有什么区别,很多时候购房人会被搞得糊里糊涂。 
       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 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 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这里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最低保修期限,具体保修时间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为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 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但是,等房子销售到了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 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 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 
      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要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要明确保修项目和期限,并且不能低 于上述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一般来讲,开发商为了少承担责任,仅会比建筑商承诺给自己的期限稍稍延长一点。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 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我们订立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楚上面所承诺的保修时间长短和起 算时间;如果觉得保修时间太短,可进行补充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购房合同都会有一个免责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在保修范围之内。这 一条需要注意,因为很可能是一个陷阱。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原因却可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因此,订 立详细的合同很关键,而房屋一旦出现问题后,正确处理更为关键,其中抓紧时间、盯紧开发商是首要两条。 
       一旦房屋出现质量缺陷,首先应该确定属于何种问题,是否在保修期限之内。若在保修期限之内,应马上找开发商要求处理。同时,应记明 因为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比如地板翘起、瓷砖开裂,维修前向开发商讲明,便于之后要求赔偿。保修完后,一定要认真验收,如果有可 能请专家验看,确保质量过关。涉及结构安全的大问题,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便于日后查询。 
        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不要六神无主,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据某物业公司经理提醒,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 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 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开发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只是此时可能态度需要 好一点,同时讲一点策略,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专利权的无效

    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认定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加以买卖。如果误以为是其他化学物品而加以买卖,或者受人欺骗为他人购买的,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如何认定

  • 离婚起诉书

    起诉书 原告: XX,男,19XX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XXXX,电话XXXXX。 被告: XX,女,19XX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XXXX,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 判决原、

  • 防范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的对策

    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企业整体的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只有企业自身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有效地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的行为,并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

  • 在遗产继承出现哪些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一、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二、 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三、 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四、 遗嘱继承人丧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